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。
温馨提示: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
1、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2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
3、驾驶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(不能着制式服装、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)3张
需要办理证件的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。
赣州市石城县交警大队车管所
电话:0797-5702836
地址:赣州市石城县南苑路6号
上班时间: 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;下午13:30-17:00
办理时限:1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驾驶证工本费/10元